從「我應該」到「我想要」:改變人生的內在驅動力
每天起床靠鬧鐘,工作只為了月底的薪水——很多人把這種狀態歸咎於懶惰,但其實只是內在驅動力沒有被啟動。
人只有做自己真正在意的事時,才不需要別人催促。差別在於你的動機來自內在還是外在。
心理學家Deci和Ryan的自我決定理論指出:人需要感受到自主性、勝任感、歸屬感,才會產生內在動機。
把「我應該」改成「我想要」不是自我欺騙,而是重新審視你的選擇權。當你意識到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,動力就會改變。
另一個方法是找到你的「為什麼」。你最大的動力來源不是你做什麼工作,而是你為什麼做這份工作。
每天問自己三個問題:今天哪些事出於自由意志?哪件事讓我有進步?哪些互動讓我感覺被連結?
参考資料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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